發改委、財政部、水利部等三部門5月25日印發《國家層面聯系的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第一批試點工作方案》。明確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加大項目投資支持力度、創新項目產品定價機制等試點支持政策。
方案明確,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 。對于試點項目,有關部門和地 方要開辟綠色通道 , 加強對項目投資經營主體編制報批的前期工作文件, 特別是重大問題論證 、 征地移民 、 建設管理等方面的協 調指導 , 幫助投資經營主體盡快完成前期工作文件編報, 優先審查審批,提高工作效率 。 對尚未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試點項目, 應在可研報告中明確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工程建設運營的總體考慮和基本方式,提出項目法人組建方案。
加大項目投資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現有中央投資及相關資金渠道,加大對試點項目的支持力度 , 并優先安排年度投資計劃 。 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為試點項目提供融資 、 保險等金融服務 。
創新項目產品定價機制。社會資本參與的重大水利工程的供水價格原則上由市場形成,供用水雙方應協商確定供水價格 及調整程序和方式,推動落實供用水協議,作為項目可行性研究的重要內容。
方案指出,第一批試點的12個項目中,對于已基本明確投資者的項目 , 應加快項目前期工作和建設運營進程,盡快形成示范效應;對于尚未確定投資者的項目,應創造條件進一步落實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及營運。 試點主要內容包括:
探索建立健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機制 , 鼓勵社會資本以特許經營 、 參股控股等多種形式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總結不同 類型 項目適宜的投融資模式。
探索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 、競爭性磋 商 等方式,公平公正公開選擇投資經營主體,積極引入信譽好 、 有實力、管理能力強的投資主體參與試點項目建設運營。